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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学生救助老人反而被法院判赔钱
[ 2007-09-21 21:24:01 ]
近来有一件事闹得沸沸扬扬,就是有2个中学生,救助了一位在路上跌倒的老人,结果老人反咬一口,说这2个中学生是撞到自己的人,要求赔偿11万元,这件事闹到法院,一审没有判罚,二审时,判罚了4万多元。这件事在社会上的影响很大,我想远不是几万块钱的事情了,它代表一个时代的结束和社会冷漠关系的进一步发展。
70~90年代,我们有一个绝对的国人偶像,他就是雷锋,每一个人都以学习雷锋为荣,事事发扬雷锋精神。如今,学习雷锋,这要做好向雷锋一样穷一辈子的准备了,因为现代社会,好人太难做了,往往你帮了别人,别人不会领情,反而会反咬一口,说,‘你为什么帮我,是不是你心虚,是不是你对我干了坏事,好,你赔偿我的损失,不然就你就别想走。’问题闹到法院,法院的法官也会说,‘原告的损失是不是你造成的,不要抵赖,如果不是你造成的,为什么你会帮助他,你一定有问题,按照常理,要判罚你’,结果就是好事是做了,好人也是了,但却落了个赔钱又赔时间,别人也不感谢你。大家想想,都这样,谁还原意做好人。好人被罚了,真正做坏事的人确在逍遥法外,如果这个坏人就是那个老人,比如她自己摔倒的,甚至是自己有意诈骗的,那不是鼓励了坏人,惩罚了好人,这样的结果能建立一个和谐社会吗?
[ 转自铁血社区 http://bbs.tiexue.net/ ]
以我的经验,这2个中学生是被冤枉了的,首先,一个98岁的老人,脑汁都快没有了,眼有花,耳又聋,脚又软,那里可能知道谁撞得她,保不准是她自己跌倒,别人救了她,她就抓住救她的人不放,要别人出医药费。老人也可怜,毕竟没有能力出那么多医药费,所以也得想想办法为自己考虑。我记得以前看过一片电影,叫《离开雷锋的日子》,说得是雷锋的战友,在雷锋离开自己后,一辈子都在做好事,结果反而没有人理解。有一次出车,在路上看到一个被车撞到的人,奄奄一息,前面几辆车过去了都没有人救这个被撞得人,他就赶紧下车把人救到医院,然后交了医药费就继续出车,因为他开的是货车,要赶着送货,所以先走了。结果病人的家属来了后,拉着不让他走,一口咬定就是他撞的,要他陪医药费。被救的老人其实心里也明白撞他的车是小轿车,而救他的人却是开货车的,绝不是他撞的。但病人的家属却威胁老人,要老人指定是被送来医院的人撞的,不然家里也不给他出医药费,结果老人只好昧着良心向警察说撞他的人就是送他来医院的人,结果这个雷锋的战友不但货没 点击:20 | [发表评论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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